咱们一起来学习一个民法典的一个概念叫流押,打一个比方我从你那借10万块钱,同事把我一辆价值20万元的车抵押,作为还款担保,咱俩定个借款合同,约定如果到期我还不上这10万块钱的借款,这车就归你所有,这就叫流押,但是如果到期我还不上借款,这辆车就真的归你所有了吗?不是的。
根据民法典第401条规定,你只享有优鲜受偿权,也就是说啊,你只能在借款到期我还不上之后再和我协商卖车先还账,或者要求法院卖车先还账,如果有剩余钱的话还要还给我,不能在借款到期之前就约定用车抵债。
请关注我的抖音号:daguoshuofa7,分享更多法律信息。